广东省泗安医院“国家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演训基地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服务”院内采购公告(第二次)



发布于 2024-10-08 12:33:46

说明:因广东省泗安医院“国家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演训基地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服务”项目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现继续发布公告收集潜在供应商的报价材料(本项目已收到的供应商材料继续有效,不用重复报送材料)。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备注

1

国家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演训基地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服务

一项

70000元

详见附件1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失信记录,供应商需要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信息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能独立完成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地质勘察及地形测量工作。

(五)特定资质:具有城乡规划编制或工程设计建筑类乙级以上。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报名资料(按如下顺序整理,各一份即可)

请合格的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参加论证: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人代表证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企业简介(包括公司规模、资质、财务状况、年产值、业绩及特殊资质与奖项等介绍);

(四)企业在近三年内应具有概念性设计方案至少三项业绩,同时提供合同;

(五)拟投入专业技术团队情况(承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如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得到采购人同意);

(六)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为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报价书(附件2)。

三、资料递交方式及时间

(一)自查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在即日8:00起至2024年10月15日17:30报名。

(二)供应商须将上述“三、报名资料”密封送达或邮寄至东莞市洪梅镇立沙大道广东省泗安医院迎宾路综合楼209房(收件人:蔡老师,电话:13928852907)

四、联系方式

项目咨询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8925835882

资料收集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13928852907

广东省泗安医院

2024年10月08日

附件1:国家突发事件卫生应急演训基地项目概念性方案设计具体技术(参数)需求(要求)

附件2: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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