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标项目: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洪梅院区病房及配套改造装修工程的施工监理。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麻涌镇广东省泗安医院。
(3)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本工程是框架结构, 整体为三 层楼,建筑面积约为 4000平方米;建筑高度约为 15米。
(4)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类别:本项目为洪梅院区病房及配套改造装修工程的监理工作。
(5)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监理工作工期计划不超 8个月,从监理工程师进场之日起计。
(6)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
(1) 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程内容和范围:主要监理内容包括:1.土建与装修工程;2.强.弱电及综合布线工程;3.给排水工程;4.机电设备安装工程;5.消防系统工程;6.安监工程;7.医用中心供氧.中心吸引及对讲系统工程;电梯工程等等。具体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等。对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及保修期的有关工作的监理。监理的范围亦包括对本项目内容施工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环保、合同、文明施工、相关的资料等的监理(即所属监理责任)。
(2)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阶段:工程监理(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阶段)其他相关服务等。
(3) 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期:总监服务期限不超过 8 个月(从招标人发出的《监理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监理责任期不超过 8 个月。
(4)本招标项目投资规模及监理投标限价:
本次项目洪梅院区病房及配套改造装修工程总造价为:¥3,611,357.53元,另外还有其它小项目:如医用中心供氧.中心吸引及对讲系统工程;电梯工程及水泵房废水处理房等配套工程等(财政资金)。
监理费的投标最高限价为¥119,000.00元(财政资金),监理时间期不超过 8 个月。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或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专业和等级)工程监理资质。
需登记在企业信用档案中;能提供对公转帐公司帐号、公司名称、开户行名称;能提供由本公司开具的合法发票。
3.2 监理工程师资格 :
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以及拟投入本项目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
项目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除本工程外的其他工程项目中任职(省泗安医院本院的工程项目除外)。
项目监理工程师必须驻项目现场,每天上班时间为8小时制,工程需要时须加班。
3.3 其他要求 :
①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
号)及《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 号文),投标人或承包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提交有效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查询地点:东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 2 个月。提交查询结果时,需带齐查询结果原件和复印件(盖公司法人公章),由招标人或发包人核对无误后,留复印件备案。
②投标人或承包人不能提供查阅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或提供虚假、篡改或伪造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或经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或发包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③上述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原件和复印件须在投标会上随招标文件第 5.1 款规定的资料一同提交 。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可于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
7、开标时间:
8、开标地点:东莞市洪梅镇立沙大道广东省泗安医院会议室。
9、中标方式:最低价成交法。若相同价格的,马上现场重新报价,价低者中标。
10、采购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东省泗安医院
采购机构联系人:邬思仁
联系电话: 13423306332
联系地址:东莞市洪梅镇立沙大道泗安岛
公告单位:广东省泗安医院 |
公告日期:2016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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