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强国”北京10月21日电 今天上午,党的二十大新闻中心举行第五场记者招待会。生态环境部的二十大代表围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主题,向中外记者介绍了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翟青介绍,过去十年,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指引下,我们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这些变化体现在以下“三个前所未有”上。
一是决心之大前所未有。我们把“美丽中国”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把“绿色”纳入新发展理念,把“污染防治”纳入三大攻坚战,充分彰显了生态文明建设在党和国家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
二是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我们从思想、法律、体制、组织、作风上全面发力,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系统谋划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着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力度,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三是成效之大前所未有。过去十年,我国以年均3%的能源消费增速支撑了平均6.6%的经济增长。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由2015年的46微克/立方米降至2021年的30微克/立方米,成为全球大气质量改善速度最快的国家。全国地表水优良断面比例达到84.9%,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全国土壤污染风险得到基本管控。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成就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可,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
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
翟青介绍,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我们党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的工作,创造举世瞩目的生态奇迹和绿色发展奇迹,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污染防治攻坚向纵深推进。坚决向污染宣战,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就是大家都清楚的三个“十条”,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解决了一大批关系民生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2021年,全国地级以上城市PM2.5的平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了34.8%,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的比率达到了87.5%;地表水Ⅰ至Ⅲ类断面比例达到84.9%,劣Ⅴ类水体比例下降到1.2%;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目标。这些年来,我们的蓝天多了、水清了、土也净了,人民群众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二是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力度不断加大。我们实施了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建立健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截至目前,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的面积约占全国陆域国土面积的18%,设立了三江源、大熊猫等第一批5家国家公园。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了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300多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野外种群数量得到恢复与增长,云南野象旅行团北巡,“微笑天使”长江江豚频繁亮相,藏羚羊繁衍迁徙,白洋淀鳑鲏鱼等土著鱼类逐渐恢复,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了扎扎实实的成效。
三是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坚持不懈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2021年,全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2年下降34.4%,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从68.5%下降到56%,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均居世界第一,绿色逐步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十年来,全党全国建设美丽中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绿色版图不断扩展,城乡环境更加宜居,一幅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景生动展现出来。
我国生态环境的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翟青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下,我国生态环境的法治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生态文明写入了党章,写入了宪法,覆盖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噪声污染防治以及长江、湿地保护等领域的25部生态环境相关法律得到制修订,中央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两个非常重要的文件,建立了一系列创新性制度,生态文明“四梁八柱”性质的制度体系应该说基本形成。具体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监管制度更加严密健全。十年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保护红线、国家公园、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河湖长制、林长制、排污许可、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碳排放权交易、新污染物治理、入河入海排污口设置管理等一系列重大制度不断建立健全,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二是责任体系实现历史性突破。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清单、“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生态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环境监测“谁考核谁监测,谁出数谁负责”、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等这些责任制度不断完善,已经基本上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责任体系,责任之严明也是前所未有。
三是机构职能进一步整合优化。在国家层面,组建了生态环境部,整合了分散在各相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实现了生态环境保护“五个打通”,就是打通地上和地下、岸上和水里、陆地和海洋、城市和农村、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同时实现了“四个统一”,就是统一政策规划标准制定、统一监测评估、统一监督执法,统一督察问责。在地方层面,机构改革也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坚定不移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翟青介绍,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础之策。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进程中,坚定不移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主要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始终把源头预防作为工作的重点。我们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快“三线一单”工作成果的落地应用,为优化空间发展布局提供有力支撑。我们持续深化环评管理,严把环境准入关,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推动淘汰落后产能,经济发展绿色化、低碳化程度大幅提高。
二是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我们发布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将协同增效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以此促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的优化调整,推动落实工业企业提标改造、燃煤锅炉整治、机动车提升排放水平等措施和要求,加快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大力培育节能环保产业。2021年全国环保产业营业收入达到了2.18万亿元,同比增长11.8%。
三是积极打造绿色发展高地。我们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支撑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有力实施。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先后组织命名了5批共362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136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引导各地积极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四是创新绿色低碳发展政策。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上线交易,第一个履约周期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162家,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1.79亿吨,累计成交额76.61亿元。有序推进环境保护税的相关工作,切实支持企业开展节能环保改造和资源综合利用,2018年以来,因低于污染物排放标准享受减税优惠累计超过100亿元。我们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推动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创新,截至目前,已指导118个相关项目进入了项目储备库并向一些金融机构进行了推荐,这些项目涉及总投资6700多亿元。在6700亿投资中,融资需求4520亿元,到9月底,已获得金融机构授信1329.9亿元,发放贷款302.4亿元。(“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记者赵晶 王梦泽)